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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相关工作制度之七——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生会章程
日期: 2015-10-10      信息来源: 团委      点击数:

一、宗旨

责任高于一切、荣誉高于一切、服务高于一切

二、总则

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生会是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及校团委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其活动。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协助学校相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学校促进其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倡导和组织同学参与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多姿多彩的课余活动。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与学校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发展与国内外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促进与兄弟院校学生会及其他群众性组织和社会单位的合作,树立大外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

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学生会组成与职能

学生会设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5名(其中副主席兼管社团联合会1名,副主席兼任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1名),秘书长1名。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下设秘书处、文艺部、体育部、学习编辑部、外联部、宣传部、生活部、网络信息部、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部、影视中心及大学生艺术团。

秘书处:校学生会工作的枢纽部门,负责落实日常事务,档案存管和财务预算等重要工作,是联系各部的桥梁和纽带。

文艺部:负责管理、策划校园文艺活动,协助并指导全校大小型文艺演出及相关的文艺活动,组织参加兄弟院校的文艺汇演。

体育部:主管校园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和策划运动赛事,使同学们拥有强健的体魄,并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

学习编辑部:组织管理校园学术科技活动,宣传高校教育的新动态,创造优良学风,营造丰富多彩,健康进步的学术氛围,同时负责《大外青年》的编辑和出版。

外联部:校学生会的对外联系部门,负责开展对外校际交流合作以及校园大型活动的商务赞助的协商与洽谈。

宣传部:校学生会的宣传舆论机构,负责策划宣传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活动和思想动态,是校园舆论机构的倡导喉舌和校学生会形象的宣传窗口。

生活部:校学生会的重要职能部门,帮助同学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维护学生切身利益,为同学创造一个安定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网络信息部:创建并管理校学生会自己的网站网页,及时上传关于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资料及最新动态,作好对外宣传工作,树立大外在兄弟院校中的良好形象。

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生会。在大连团市委、红十字协会、残疾人联合会等政府和公益性组织的带领下,自愿义务地从事社会活动。

影视中心:校学生会对外宣传的重要机构,主要负责录制并编辑校重大活动的实况录象,定期录制并播放大外新闻,就同学们较关心的问题制作一些主题节目。

大学生艺术团:由校团委直接管理,是汇聚学校文艺骨干的艺术人才库,其成员参加学校的各种文艺演出,及代表学校访问友好学校的文艺演出等。

三、学生会干部选拔制度

学生会各级学生干部经各院(系)分团委、学生会集中择优推荐,通过面试和集中竞选产生。选拔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选拔中脱颖而出的人才通过公示期后,还需通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方可受聘加入学生会工作,聘期为一年。试用期间,表现不合格人员将不被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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